规范要求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2.1.5 自然排烟窗(口) natural smoke vent
具有排烟作用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可通过自动、手动、温控释放等方式开启。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4.4.12 –5 排烟口的设置宜使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排烟口与附近安全出口相邻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条文说明: 5 为了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所以要求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宜相反布置。正因为烟气会不断从起火区涌来,所以在排烟口的周围始终聚集一团浓烟,如果排烟口的位置不避开安全出口,这团浓烟正好堵住安全出口,影响疏散人员识别安全出口位置,不利于人员的安全疏散。本条规定排烟口与附近安全出口相邻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是在火灾疏散时,疏散人员跨过排烟口下面的烟团,在1.0m的极限能见度的条件下,也能看清安全出口,安全逃生。
虽然该条文是针对机械排烟的,但是排烟口和疏散口方向大概理念一致不建议在同一方向。。
《民用建筑暖通空调设计统一技术措施》2022,明确了外门不宜作为排烟口。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暖通)》2024
4.2.36 直通室外的普通门储烟仓部分是否可计入自然排烟口?
答:可以。
2-62 走道两端的疏散外门,是否可以作为自然排烟口?
答:储烟仓之内的非防火门的面积可作为自然排烟口计算面积。
《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问题解答》(穗勘设协字〔2019〕14号)
1.12、在高层办公楼局部装修改造项目中,首层沿街商铺只有外门无外窗,如加设机械排烟系统,由于涉及外立面开百叶及消防配电重新拉线,对于租户很难实现,如果外门到房内任一点距离不超过30m,是否可以按自然排烟来断。
答:当沿街商铺利用外门进行排烟时,应满足《防排烟标准》自然排烟相关要求,包括防烟分区划分要求、清晰高度要求、排烟口面积及高度要求等等。
《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黔建消通〔2022〕35号)
3.2.7 直通室外的商业服务网点可利用外门进行自然排烟,防烟分区划分、最小清晰高度及储烟仓内的开口面积等应满足《防排烟标准》规定的自然排烟要求。
好像武汉,浙江,山东也有要求但是我没有找到相关的具体条文。
另外,消防资源网石峥嵘老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