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
3.1.3 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不能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防烟系统的选择,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2 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
【条文说明】


二、川渝地区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指南
(试行)
第五条 关于前室加压送风口的设置方式 (涉及条文:《标准》3.1.3 条第 2 款) 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采用机械加压送风、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通风的防烟方式时,前室加压送风口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前室送风口设置于前室顶部时,其具体布置可由设计确定,送风口的送风角度设计应使送风气流导向前室入口,当具有多个前室入口时,至少应保证导向一个前室入口;送风口不应贴邻楼梯间疏散门布置(如图5.1 所示)。 2当前室送风口设置于墙面时,对于公共建筑、工业建筑或一梯一户的住宅建筑,前室送风口的送风方向应朝向前室入口;对于一梯多户的住宅建筑,前室送风口的具体布置可由设计确定,但送风气流不应吹向楼梯间疏散门(如图 5.2、图 5.3 所示),也不应被门遮挡(如图 5.4 所示)。

图5.1 加压送风不合理布置示意(一)

图5.2 加压送风不合理布置示意(二)

图5.3 加压送风不合理布置示意(三)

图5.4 加压送风不合理布置示意(四)

(2020版)
7.1.3 《防排烟标准》第 3.1.3 条第 2 款中,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通风防烟方式,其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加压送风口的布置尚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送风口设置于前室顶部时,不应贴邻楼梯间疏散门布置(如附图 7.1.3-1 所示)。 2 对于一梯多户或前室设有多个出入口(除楼梯间门外)的住宅建筑,当受条件限制在墙面设置多个正对前室入口的送风口确有困难时,可在墙面设置一个送风口,但该送风口不应正对或贴邻楼梯间疏散门(如附图 7.1.3-2、3 所示),也不应被门遮挡(如附图 7.1.3-4 所示)。




附图 7.1.3-4(×)
五、江西省建筑工程消防技术相关问题意见
(赣建设协〔2020〕15号)
六、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
2、《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问题解答
七、广西制冷学会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问题释疑
3.1.5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
2 当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的气流不被阻挡且不朝向楼梯间入口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满足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
2 在一些建筑中,楼梯间设有满足自然通风的可开启外窗,但其前室无外窗或外窗不符合自然通风防烟条件,要使烟气不进入防烟楼梯间,前室必须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本条对送风口的位置提出严格要求,要求送风的气流不被阻挡且不朝向楼梯间入口,其目的是为了形成有效正压或阻挡烟气进入的气流。若不符合上述规定,其楼梯间就必须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需要说明的是,有些不合理设计应绝对避免,如图1所示:图(a)前室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门的背后,门开启会被阻挡;图(b)送风口设置的位置使得前室加压送风气流通过门流向楼梯间;图(c)前室顶送风口太靠近楼梯间疏散门,大量的风被送进楼梯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