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要求
排烟,就是烟气带着空气从室内滚出去。
室内空气少了,自然要补进来,所以,不管机械排烟还是自然排烟,都要补风的!
而实际实施中,很多地方的自然排烟却忽略了补风。
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
4.5.1 除地上建筑的走道或建筑面积小于500m²的房间外,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设置补风系统。4.5.2 补风系统应直接从室外引入空气,且补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4.5.3 补风系统可采用疏散外门、手动或自动可开启外窗等自然进风方式以及机械送风方式。防火门、窗不得用作补风设施。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4.5.4 补风口与排烟口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相邻的防烟分区时,补风口位置不限;当补风口与排烟口设置在同一防烟分区时,补风口应设在储烟仓下沿以下;补风口与排烟口水平距离不应少于5m。4.5.5 补风系统应与排烟系统联动开启或关闭。4.5.6 机械补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人员密集场所补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3m/s。4.5.7 补风管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当补风管道跨越防火分区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50h。
4.5.1 根据空气流动的原理,必须要有补风才能排出烟气。排烟系统排烟时,补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形成理想的气流组织,迅速排除烟气,有利于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消防人员的进入。对于建筑地上部分的机械排烟的走道、小于500m²的房间,由于这些场所的面积较小,排烟量也较小,可以利用建筑的各种缝隙,满足排烟系统所需的补风,为了简便系统管理和减少工程投入,本条规定可以不用专门为这些场所设置补风系统。
《民用建筑暖通空调设计统一技术措施2022》
9.3.22 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考虑排烟补风措施。排烟区的补风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设置自然排烟方式的场所,应采用自然补风方式;
2 设置机械排烟的场所,当自然补风无法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补风系统;
3 排烟区的补风口应位于储烟仓高度以下;
4 排烟区域的补风量不应小于该区域排烟量的 50%
总结:自然排烟也是要补风的,而且自然排烟的场所应设置自然补风,没有见过谁自然排烟还整机械补风的,真这么设计的大概率是短路了。
机械排烟可以机械补风也可以自然补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