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泵房是否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各地要求不一致。

规范要求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
8.1.8 除散装粮食仓库可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外,下列厂房或生产部位、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8.1.9 除建筑内的游泳池、浴池、溜冰场可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外,下列民用建筑、场所和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8.1.10 除敞开式汽车库可不设置自动灭火设施外,I、Ⅱ、Ⅲ类地上汽车库,停车数大于10辆的地下或半地下汽车库,机械式汽车库,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I类的机动车修车库均应设自动灭火系统。
条文解释:
条文中未明确具体部位或场所的,要求该建筑全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但其中不适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部位或可燃物很少的部位可以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类型应根据本规范第8.1.2条的规定确定,可以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选择相适应的类型和灭火剂。
这里面说的可燃物很少的部位可以不设置,但是无法界定。

地方要求

2022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
2.3.1 一幢多层建筑,建筑面积大于 3000 ㎡,地上为商业,地下室为消防泵房及水池,商业需设置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地下消防泵房是否需要设置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答:地下消防泵房需设置消火栓和灭火器,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个性问题答复 (2025 年第一期)
关于水泵房(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报警阀间)是否设置喷淋的问题。
答: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报警阀间属于可燃物很少的部位或场所,且平时无人员停留。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8.1.9 条条文解释,可以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设置在高层建筑避难层的中间泵房、转输泵房等,考虑其自身及相邻避难区域的防火安全要求,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其余各地也有类似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