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天下 消防工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时间,你知道吗?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时间,你知道吗?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涉及到的时间总结出来,方便大家记忆。

1.控制和显示类设备

设备类型

动作

时间

火灾报警控制器

故障报警

100s

火警优先/二次报警

10s

区域显示器

接收、显示探测器的报警信号

3s

消防联动控制器

发出控制信号

3s

故障报警

100s

图形显示装置

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信号

3s

输入/输出模块

动作指示灯点亮/熄灭

3s

气体灭火控制器

接收并显示启动设备的反馈信号

10s

故障报警

100s

防火卷帘控制器

发出卷帘动作声、光报警

3s

 

2.探测器
设备类型
动作
时间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0.9dB
不发出报警信号
/
1~10dB
报火警
10s
11.5dB
报火警或报故障
100s
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
火警确认灯点亮
120s
点型火焰探测器、图像型火灾探测器
火警确认灯点亮
30s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可燃气体探测器
火警确认灯点亮
30s
故障指示灯点亮
100s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火警确认灯点亮
30s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火警确认灯点亮
40s
故障电弧探测器
1s内产生9个及以下半周期故障电弧
不报警
/
1s内产生14个及以上半周期故障电弧
火警确认灯点亮
30s

 

3.火灾警报、消防应急广播
设备类型
持续工作时间
火灾声光警报器
8s~20s
消防应急广播
10s~30s

拓展:《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需要接收来自同一探测器(区)两个或两个以上火灾报警信号才能确定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时,还应满足下述要求:

(1) 控制器接收到第一个火灾报警信号时,应发出火灾报警声信号或故障声信号,并指示相应部位,但不能进入火灾报警状态。
(2)接收到第一个火灾报警信号后,控制器在60s内接收到要求的后续火灾报警信号时,应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并进入火灾报警状态。
(3) 接收到第一个火灾报警信号后,控制器在30min内仍未接收到要求的后续火灾报警信号时,应对第一个火灾报警信号自动复位。

01

   火灾报警控制器

 

(1)当有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控制器应在10s内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当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信号输入时,控制器应在10S内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并明确指示该报警是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

(2)当控制器内部、控制器与其连接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故障声、光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

(3)控制器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3s内应启动相关的控制输出(有延时要求时除外)。

(4)控制器在接收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反馈信号10s内应发出相应的声光信号,并保持至消防联动设备恢复。

 

02

   火灾显示盘

 

火灾显示盘应在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3s内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显示火灾发生部位。

 

03

   消防联动控制器

 

(1)消防联动控制器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在3s内发出启动信号;

(2)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在受控设备动作后10s内收到反馈信号,并应有反馈光指示,指示设备名称和部位,显示相应设备状态,光指示应保持至受控设备恢复。

(3)消防联动控制器在发出启动信号后10 s内未收到要求的反馈信号,应启动光信号闪亮,并显示相应的受控设备,保持到消防联动控制器收到反馈信号

(4)消防联动控制器在自动方式下,如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并在规定的逻辑关系得到满足的条件下,应在3 s内发出预先设定的启动信号

(5)当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或与其连接部件间发生故障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在100 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故障声、光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

 

04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在10s内显示输入的火灾报警信号和反馈信号的状态信息,100s内显示其他输入信号的状态信息

 

05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

 

(1)配接启动器件的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能接收启动器件的动作信号,并在3s内将启动器件的动作信号发送给消防联动控制器。

(2)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接收到控制信号后,应在3s内执行预定的动作,控制受控设备进入预定的工作状态(有延时要求除外)。能接收受控设备的工作状态信息,并在3s内将信息传送给消防联动控制器

 

06

   消防电动装置

 

消防电动装置应能接收制造商规定的启动信号,并在3s内执行驱动

 

07

    传输设备

 
 

传输设备应在10s内将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息传送给“建筑消防设施远程监控中心”。

 

08

   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

 

在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采样管最末端采样孔加入试验烟,使监测区域的烟雾浓度达到探测器报警设定阈值,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的火警确认灯应在120s内点亮并保持

09

   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

 
 

对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功能测试:在探测器监视区域内最不利处应采用专用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向探测器释放试验光波,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在30s点亮并保持

 

11

   可燃气体探测器

 

对可燃气体探测器进行功能测试:对探测器施加浓度为探测器报警设定值的可燃气体标准样气,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应在30s内点亮并保持

对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遮挡故障报警功能测试:应将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发射器发出的光全部遮挡,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的故障指示灯应在100s内点亮

 

12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对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监控报警功能测试:采用剩余电流发生器对探测器施加报警设定值的剩余电流,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应在30s内点亮并保持

对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监控报警功能测试:应采用发热试验装置给监控探测器加热至设定的报警温度,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应在40s内点亮并保持

故障电弧探测器的监控报警功能测试:应操作故障电弧发生装置,在1s内产生14个及以上半周期故障电弧,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应在30s内点亮并保持

 

13

   火灾警报、消防应急广播

 

对火灾警报、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调试,报警区域内所有的火灾声光警报器应同时启动,持续工作8s~20s后,所有的火灾声光警报器应同时停止警报;警报停止后,所有的扬声器应同时进行1次~2次消防应急广播每次广播10s~30s后,所有的扬声器应停止播放广播信息。

 
 
1、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时,使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60s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2、管路采样吸气式火灾探测器调试时,在采样管最末端(最不利处)采样孔加入试验烟,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应在120s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改变探测器的采样管路气流,使探测器处于故障状态,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3、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调试时,应在3s内正确接收和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
 
4、消防控制中心图型显示装置调试时,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信号,显示装置应在3s内接收。
5、消防联动控制器调试时,与各模块之间或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能在100s秒内发出故障信号。
6、系统备用电源调试时,使各备用电源放电终止,再充电48h后断开设备主电源,备用电源至少应保证设备工作8h,且应满足相应的标准及设计要求。
7、 消防联动控制器计时装置的日计时误差不应超过30 s,使用打印机记录时间时,应打印出月、日、时、分等信息。
8、具有信息记录功能的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至少记录999条相关信息,且在消防联动控制器断电后能保持14 d。
9、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仅可配接启动器件,配接启动器件的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能接收启动器件的动作信号,并在3 s内将启动器件的动作信号发送给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工作状态的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接收到启动器件的动作信号后,应执行预定的动作,控制受控设备进入预定的工作状态。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能接收受控设备的工作状态信息,并在3 s内将信息传送给消防联动控制器。
10、消防应急广播设备进入应急广播状态后,应在10 s内发出广播信息,且声频功率放大器的输出功率应不能被改变。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应能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录音时间不应少于30 min。当使用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中断其他信息广播、故障声信号和广播监听;停止使用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后,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应在3 s内自动恢复到传声器广播前的状态。消防应急广播设备的备用电源在放电至终止电压条件下,充电24 h,其容量应能提供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在监视状态下工作8 h后,在制造商规定的最大容量满负载条件下工作30 min。
11、收到消防电话分机呼叫时,消防电话总机应在3 s内发出呼叫声、光信号,显示该消防电话分机的呼叫状态,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消防电话总机应具有记录和显示呼叫、应答时间的功能;并应能向前查询、显示不少于100条的消防电话总机与消防电话分机呼叫、应答时间的记录;其时钟日计时误差应不超过30 s。消防电话总机可存储的录音时间应不少于20 min。采用内部供电方式的消防电话总机电源,备用电源在放电终止条件下,充电24 h,其容量应能满足消防电话总机在正常满负载待机状态工作8 h后,与一部消防电话分机连续通话3 h。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机电天下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mepbbs.com/archives/14907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5515572238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328758160@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
首页
机电课程
永久会员
资料精选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