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依据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
8.2.6 机械排烟系统的性能验收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启任一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口,风机启动后测试排烟口处的风速,风速、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10%;
2、设有补风系统的场所,应测试补风口风速,风速、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10%。
二、测量仪器
风速检测仪器宜采用热风速仪、三维或等效三维超声风速仪、叶轮风速仪。
三、测量方法
1、注意事项
3)使用时,需确保转动面与气流方向垂直,转动5-10秒后开始读数,并重复测量至少两次,以取平均值;
4)测试完成后,按下面公式计算排烟风口或补风口的平均风速:

2、小截面风口测点的确定
小截面风口(风口面积小于0.3㎡),可采用5个测点,见图1。

3、矩形风口测点的确定
当风口面积大于0.3㎡时,对于矩形风口,见图2,按风口断面的大小划分成若干个面积相等的矩形,测点布置在图2中每个小矩形的中心,小矩形每边的长度为200mm左右。

4、条形风口测点的确定
当风口面积大于0.3㎡时,对于条形风口,见图3,在高度方向上至少安排两个测点,沿其长度方向上可取4~6个测点。

5、圆形风口测点的确定
当风口面积大于0.3㎡时,对于圆形风口,见图4,并至少取5个测点,测点间距≤200mm。

补充:若风口气流偏斜时,可临时安装一截长度为0.5m~1.0m,断面尺寸与风口相同的短管进行测定。
四、风口风量计算
在测量出风口的平均风速后,按下面公式计算风口的风量:


